| No. | 標題 | 發佈日期 | 點閱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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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聯會函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3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0662號令修正發布。 | 2020-04-14 | 1142 |
| 2 | 新竹縣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第一線醫護人員反映每日僅配發1片口罩與物資管理爭議,請院所妥處規劃。 | 2020-04-14 | 976 |
| 3 | 全聯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為保險對象順利調劑藥品,降低進出醫療院所可能感染的風險,重申藥師調劑業務。 | 2020-04-14 | 1116 |
| 4 | 全聯會函轉知衛生福利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配合防疫取消出國之損失補助作業須知」。 | 2020-04-14 | 1097 |
| 5 | 全聯會函轉知「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業經衛生福利部公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 2020-04-14 | 1148 |
| 6 | 全聯會函請衛生福利部釋示因COVID-19(武漢肺炎)基層診所醫事人員與確診個案接觸時,有配戴口罩或其他防護裝備,是否仍需進行居家隔離之必要性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回復。 | 2020-04-14 | 1170 |
| 7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中心訂定「疑似或確診COVID-19(武漢肺炎)病人手術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會員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 2020-04-14 | 1037 |
| 8 | 新竹縣衛生局函知修正後「領有醫事人員證書之外國人執業許可申請書」及「領有醫事人員證書之外國人申請執業登記應檢具文件檢核表」。 | 2020-04-14 | 1160 |
| 9 | 全聯會函知衛生福利部函之為避免藥品市場囤貨、供貨不均,特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藥品供應管理原則」,自109年3月16日起施行。 | 2020-04-14 | 1154 |
| 10 | 全聯會函轉知為因應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所需,運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之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功能,應符合防疫目的內使用,不得為目的外之利用。 | 2020-04-14 | 1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