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聯會函轉知「安非他命類(Amphetamine-like)藥品與其衍生物之鹽類及製劑為藥事法之禁藥及其例外規定」公告訂定發布,並自114年8月29日生效。 | 2025-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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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安非他命類(Amphetamine-like)藥品與其衍生物之鹽類及製劑為藥事法之禁藥及其例外規定」,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419035號公告訂定發布,並自114年8月29日生效。六十九年十二月八日衛署藥字第三0一一二四號「禁用屬安非他明(Amphetamine)類之減肥藥品(包括Phendimetrazine及其鹽類,Diethylpropione及其鹽類,Fenfluramine及其鹽類等)」公告及七十五年七月十一日衛署藥字第五九七六二七號「為有效管理安非他命類(Amphetamine-like)藥品,與其衍生物之鹽類及製劑,重申公告禁止使用」公告,業經衛生福利部於同年月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419068號公告廢止,並自114年8月29日生效。 相關網站:https://www.tma.tw/meeting/meeting_info02.asp?/137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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