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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與會務訊息 Health Insurance & Meeting

 

新竹縣衛生局函轉有關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藥物使用與流向自主清查作業,調整實施時程至3/31及相關作業,請會員依說明段配合辦理。 2023-03-07

 新竹縣衛生局函轉有關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藥物使用與流向自主清查作業,調整實施時程及相關作業,請會員依說明段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02月21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60號函辦理。

二、由於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及Molnupiravir)為高價藥物,亦為重要防疫物資,為掌握藥物使用流向,指揮中心於本年2月6日肺中指字第1120030004A號函(諒達),請開立或調劑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自本年2月6日起至3月1日止,進行去(11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之健保IC卡上傳與智慧防疫物資管理系統(下稱SMIS)耗用自主清查作業,合先敘明。

三、鑒於自主清查實施期間適逢228連假,且為兼顧醫事機構量能及提升自主清查效能,調整相關自主清查作業如下:

(一)自主清查實施期間:自本年2月6日起至本年3月31日止。

(二)自主清查作業:

1、調整健保IC卡上傳作業:配合自主清查作業,因故無法過卡時,異常就醫序號之異常原因,於異常代碼「Z000」增加異常原因「4.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

醫事機構自主清查之補上傳」(附件1)。

2、SMIS登錄資料異動期間:去年6月1日起登錄之藥物領用資料,於本年3月31日前可執行領用註銷,醫事機構得依清查結果正確登載「耗用』及『外單位移出』等藥物領用情形,並請於備註說明實際領用日期。

3、健保IC卡補上傳期間:不論就醫日期是否超過3個月,於本年3月31日前診療項目代號(A73)為XCOVID0001(Paxlovid)XCOVID0002(Molnupiravir),可上傳「就醫日期」去年6月1日起之健保卡就醫資料。

4、健保IC卡及SMIS上傳統計資料:為利醫事機構比對資料,各縣市醫事機構別於去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之按月開立或調劑統計結果,將由轄屬疾管署區管中心提供貴局。

5、新增常見問答集及諮詢窗口:增訂自主清查作業常見問答集(附件2)。為利醫事機構諮詢自主清查相關作業,提供以下聯繫窗口(附件3):

(1)健保IC卡資料上傳、流程操作及下載資料疑義:請洽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

(2)健保讀卡機控制軟體技術疑義:請洽健保署技術諮詢窗口。

(3)自主清查作業、SMIS系統操作及報表疑義:請洽各縣市政府衛生局。

四、為提升病人用藥安全,避免重複用藥,指揮中心於去年5月1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240號函(諒達),口服抗病毒藥物逾72小時或未上傳者,不給付當次診察費用或藥事服務費。考量醫事機構於國內廣泛社區流行期間,戮力執行防疫任務,基於從寬認定原則,配合本次自主清查作業,至本年3月31日前所有上傳成功案件得免除「未即時上傳口服抗病毒藥物」之相關費用核扣。

五、請貴所於本年4月6日前,依修正之「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情形與藥品流向自主清查表」(附件4)格式,將檔案以電子郵件(Email:1000132@hchg.gov.tw)寄送衛生局,以利彙整函報指揮中心。

 

 

112AG01108_112380006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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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AG01108_112380006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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