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衛生局函知因應COVID-19疫情趨緩,各國邊境檢疫政策逐步鬆綁,猴痘境外移入風險提升,請會員配合辦理猴痘各項防治工作,詳如說明。 | 2023-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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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衛生局函知因應COVID-19疫情趨緩,各國邊境檢疫政策逐步鬆綁,猴痘境外移入風險提升,請會員配合辦理猴痘各項防治工作,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02月18日疾管慢字第 1120300170號函辦理。 二、111年5月起,歐美等地區發生猴痘流行疫情,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於111年6月23日已將猴痘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 傳染病,世界衛生組織(WHO)亦於111年7月23日宣布,猴 瘟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並於本 (112)年2月15日宣布維持PHEIC;查截至112年2月16日 止,全球累計報告病例數逾8.5萬例,其中以美洲(58,184 例)及歐洲(25,838例)區域病例數最多,我國鄰近國家或地 區,新加坡、日本、韓國、泰國、香港等亦有報告病例, 截至目前為止,我國共計通報4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分 別為美國3例、德國1例。 三、因應COVID-19疫情趨緩,各國邊境檢疫政策逐步鬆綁, 人員交流漸頻繁,且猴痘病毒感染潛伏期可長達21天,我 國猴痘境外移入風險提升,請各醫事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 等,如遇有具皮膚病灶,有猴痘確定病例報告之國家旅遊 史、野生動物暴露史、國內高暴露風險場域接觸史之可能 疑似病例,如有符合猴痘通報病例定義,請及早通報(通報 定義及檢體送驗事項詳如附件)。另,猴痘病毒可能透過接 觸感染源的傷口、體液、呼吸道分泌物等方式傳播,故請於照護疑似或確定病例時,依循與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為 因應猴痘防治需求,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完成採購並 配置猴痘抗病毒藥物及猴痘疫苗,如有符合提供條件者, 請依「猴痘疫苗JYNNEOSⓇ使用及管理方案」及「猴痘口 服抗病毒藥物TPOXX® (tecovirimat)使用方案」提出申 請,經審核同意後使用。 四、另,為提升社會大眾猴痘防治知能與風險意識,以保護其 自身健康,請整合及運用轄內資源,透過多元管道,積極 辦理民眾猴痘防治衛教宣導,及提醒若出現疑似症狀請儘 速就醫,並主動告知相關旅遊史或接觸史。 五、有關前揭猴痘通報定義及檢體送驗事項、防治工作手冊、 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疫苗使用及管理方 案、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方案及宣導素材等,已放置於疾 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猴痘專區,請 逕行查詢及下載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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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染病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20230218修).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