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函知提供有關會員自費「團體意外保險」相關資料。
說明:
鑒於醫師為民眾提供醫療服務時,能予保障醫師人身安全,爰此歷經110年2月23日及110年4月20日邀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公會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召開「團體意外保險專案小組」會議討論,經本會極力爭取,通過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規劃方案:(一)會員及配偶自費團體意外保險專案、(二)會員診所醫護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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