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衛生局函知請醫事人員自109年10月5日起積極接種4價流感疫苗,以降低流感病毒侵襲及疾病擴散機率。 | 2020-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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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衛生局函知請醫事人員自109年10月5日起積極接種4價流感疫苗,以降低流感病毒侵襲及疾病擴散機率。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辦理。
二、今年公費接種對象為
1.50歲以上成人。
2.機構對象(含直接照顧人員)。
3.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4.19-49歲高風險慢性病人及BMI>=30。
5.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6.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嬰幼兒。
7.國小、國中、高中/職或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
8.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9.禽畜養殖業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10.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三、請於109年10月5日開打後儘速攜帶醫事執業執照及健保卡至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流感疫苗至疫苗用罄(建議可在109年11月1日前接種,因在流感病毒流行期前接種,可產生保護以降低流感病毒侵襲及疾病擴散機率)。
四、合約院所相關資料請於109年10月1日以後自行至衛生局網站下載,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社區保健服務時間,http://www.hcshb.gov.tw查詢)或至轄區衛生所洽詢接種季節流感疫苗事宜。
五、另進行校園/社區接種站接種作業時因應COVID-19之相關措施,疾病管制署參依WHO、美國CDC及我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相關建議,於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第七章相關配套措施及緊急應變措施,增列「重大疫情之因應措施」如下:
(一) 將防疫宣傳資訊公告於入口處,提醒民眾應配合事項(如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佩戴口罩);
(二) 疫苗接種地點應配置乾洗手液或洗手設施,供民眾使用;
(三) 民眾進入疫苗接種地點之前,應先測量體溫、進行手部衛生及健康評估,若有疑似症狀、旅遊史或接觸史,應暫緩接種並立即分流;
(四) 合約院所應透過使用不同的空間或分配不同的時間,妥善安排接種動線,將疫苗接種服務與門診醫療服務分流;如可行,為罹病高風險群安排獨立空間進行接種;
(五) 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疫苗接種,並針對經常接觸表面使用適當消毒劑或稀釋漂白水(1000ppm)進行消毒;
(六) 排隊人龍、等待/休息區座位,應劃設地標或其他視覺提示(如貼上臨時黃色膠條)或以梅花座等形式以維持足夠社交距離;
(七) 建議以「總量管制」、「分時分眾」及「單向導引」,或以發號碼牌方式,維持社交距離及避免人流交錯;
(八) 醫護人員若有症狀、旅遊史或接觸史,暫時不宜執行接種工作;
(九) 醫護人員應依循標準防護與接觸傳染防護措施,並依疾病特性採飛沫或空氣傳染防護措施;
(十) 醫護人員務必依循手部衛生 5 時機進行手部衛生。
https://www.hcshb.gov.tw/home.jsp?mserno=200802220003&serno=200802240004&menudata=HcshbMenu&contlink=hcshb/ap/ophthalmology.jsp
計畫http://sc-dr.tw/health_form/inquire/D2_flu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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