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衛生局函知衛生福利部訂定「醫事憑證管理中心醫事人員行動憑證管理服務窗口作業要點」,業經該部108年8月8日衛部資字第1082660339號公告,如欲申辦醫事人員行動憑證,請醫事機構向衛生福利部醫事憑證管理中心申請並依旨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