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財政部公告《106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有新增附註事項,其中附註二指配合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執行業務者106年度於週休二日上班致增加人事費用者,如符合規定,其適用之費用率為規定之費用率加百分之一(不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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