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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與會務訊息 Health Insurance & Meeting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有關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合約醫療院所醫師之流感疫苗教育訓練學分證明有效期限原為3年,經本會向該署多次反映,業獲該署採納,自106年度起調整為6年。 2017-07-13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有關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合約醫療院所醫師之流感疫苗教育訓練學分證明有效期限原為3年,經本會向該署多次反映,業獲該署採納,自106年度起調整為6年。

相關網址 www.tma.tw/meeting/meeting_02_info.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