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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與會務訊息 Health Insurance & Meeting

 

衛福部於105/4/13日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新增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第15點第2項及第26點規定之說明,造成醫療院所在執行成人預防保健業務時可能遭到核扣費用,詳如說明。 2016-06-08

衛福部於105/4/13日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新增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第15點第2項及第26點規定之說明,造成醫療院所在執行成人預防保健業務時可能遭到核扣費用,經全聯會與國民健康署進行溝通,向該署表達有關慢性疾病之追蹤,應優先尊重醫師專業臨床裁量權,該署函送前揭規定之QA說明。

相關網址 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2066/ch08/type2/gov70/num21/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