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105年9月19日
壹、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校院醫學系畢業,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照。
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貳、工作項目:
一、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於公告截止日前,一律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
(一)覆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工作經歷、自傳,符合應具之資格條件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章)。
(二)身分證(正反面)、醫師證書(正反面)、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執業執照(正反面)、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具退除役官兵身份者請併榮民證。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人事室胡先生收。聯絡電話:03-5962134*126。
四、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通知甄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