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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與會務訊息 Health Insurance & Meeting

 

全聯會西醫基審北區分會函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西醫基層總額109年第3次共管會議」重要決議事項。 2020-10-14

 全聯會西醫基審北區分會函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西醫基層總額109年第3次共管會議」重要決議事項。

說明:
一、北區業務組西醫基層總額宣導事項,請會員配合辦理:
(一)為配合國家消除C肝政策,衛福部自109年9月28日起,調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肝炎篩檢年齡45歲至79歲,終身補助1次(醫令代碼L1001C,200元),提供服務前請務必至國民健康署平台查詢民眾資格。
(二)未持職災單但臨床診斷病患符合職災適應症時,請申報職災案件(B6),如不符合資格將逕轉健保不影響費用申報,以撙節總額資源。
(三)健保署健康存摺下載已突破500萬,民眾申訴案件隨之增加,請對病患診療妥適說明,建立良好溝通管道。
(四)為落實健康存摺資訊正確性,非急診之一般門診案件自109年9月1日起主診斷不可為「R99(界定不清及不明原因的死亡)」,請加強確認資料上傳及申報正確性。
(五)「五年內不予特約地址」名單已公布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請於機構設立許可或籌備開業階段時先行查詢,以免權益受損。查詢路徑: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健保服務→健保醫療服務→違規醫事機構資訊
(六)健保署擬啟動「西醫門診慢性病連續處方第2次以上調劑者超過處方可調劑次數」核扣作業原則,該類案件不予給付藥費及藥事服務費請加強自主管理,若有無法歸責院所情形,請以理由代碼(C001-C006及C009)說明。(說明如附件1供參)
(七)保險對象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接受門診、急診或居家照護服務,自行負擔之費用得予減免20%,另醫療機構需於申報格式欄位d52(特定地區醫療服務)及d53(支援地區)依醫缺條件核實填報,請正確申報。
三、專業審查篩選指標增修項目,自109年10月(費用月)起實施。
(一)立意指標項目「耳鼻喉局部治療個別醫師執行率」調整非耳鼻喉科醫師執行率閾值原>0.4%提升為>5%,並配合健保署因應疫情審查「從寬認定原則」期程辦理。
(二) 指標項目第12項「前季門診醫療費用點數(含釋出)超出預定額度之成長率」、第15項「平均每日藥費成長率」、第18項「院所每日看診產值」、第19項「藥費成長貢獻度」及第22項「藥費成長率」,操作型定義排除抗思覺失調長效型針劑。
(三) 指標項目第25項「跨院重複開立醫囑主動提示功能(API)」及第28項「用藥日數重疊率-抗思覺失調用藥日數重疊率P95」,予以刪除。
 
附件一慢連箋超過處方可調劑次數案件核扣作業通知.docx